计算工资应该是按照入职时间到当月月底来结算,剩余几天就应该结几天的工资,然后在下一个自然月的时候就可以按照满月的工资来结算了,如果不这样计算那就是公司在财政方面有问题。
01如果员工6月10日上班,调动时间为3个月,应在9月9日调动。如员工如期转岗成功,将按9月9日及以后转岗工资发放员工工资。9月1日至9月9日的工作日按试用工资计算,9月9日以后的工作日按折算工资计算。
02也就是说,当试用期和正式聘用日期在同一个月时,计算方法是将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的日工资分别计算出来,然后相加。具体算法为:月工资=试用期内月工资÷21.75*试用期内当月工作天数+转换为正的月工资÷21.75*转换为正的当月工作天数。
03业内人士指出,工资应该从调动之日算起,但很多公司为了方便计算,会从下个月的第一天算起。这种算法是不正确的。
04在这种情况下,员工可以要求补足差额。“在某些情况下,公司会提前与员工达成协议,试用期在每月的最后一天结束,这样就可以从下个月开始计算工资。”